根据人社部《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规程(试行)》(人社职司便函[2020]17号)和晋人社厅函﹝2020﹞100号、101号,以及《关于征集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的通告》等文件精神,经各类单位自主申报,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和各市技能人才评价监管服务机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行材料初审,组织专家综合评估,市局、省厅逐级审核,择优遴选,确定了115个机构拟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报备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其中:开展自主评价的企业24个、院校34个,面向社会开展第三方认定的社会培训评价组织57个。现予以公示。
拟向人社部报备的2021年度全省第二批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名单公示
时间:2021-12-20
来源:就业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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