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是民生之本,是发展之基。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今年发展主要预期目标之一是城镇新增就业1100万人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全年控制在5.5%以内。
今年如何继续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目标,确保就业大局稳定?参加全国两会的代表委员纷纷建言献策,一起来看!
全方位帮扶高校毕业生就业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院长莫荣: 千方百计拓宽高校毕业生市场化社会化就业渠道。考虑到中小微企业是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主体,应在这方面采取更多支持举措。例如,校园招聘可适当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开放力度,强化对中小微企业的人力资源服务等。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董事长刘飞香: 高校毕业生是我国宝贵的人力资源,中央企业要做好稳就业表率,结合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以及各类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开发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 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教育厅副总督学杨善竑: 高校要继续加强对学生的职业规划教育,设置就业、创业相关课程,增加大学生的实习实践机会。建议高校应全程跟踪学生实习动态,持续进行管理、教育和辅导工作,拓展毕业生就业渠道。 各方落实落细就业优先政策 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市政府参事胡卫: 应将就业政策有针对性地向40岁及以上人口倾斜。修订相关劳动法规,要求用工企业不得将年龄作为招聘、晋升或辞退的红线,并保证在各类企业中40岁及以上人员占一定比例。 全国人大代表、燕山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邱立成: 建议加强相关立法,构建健全的反就业歧视法律法规体系,畅通就业维权渠道,加强司法保护。 全国政协委员、中信资本董事长张懿宸: 稳定就业需要政府、社会、企业各方共同努力。建议对吸纳就业作用大、保民生任务重的餐饮服务企业给予政策帮扶,企业也应承担好稳就业的主体责任。 促进灵活就业、新业态就业 全国人大代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董事长朱建弟: 要深入挖掘年轻人参与灵活就业的机会,鼓励行业协会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数字化技术手段,搭建灵活就业数据共享平台,促进灵活就业者和企业信息有效对接,实现即时精准的供需匹配。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东莞市新业态行业工会联合会专职副主席曾香桂: 应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对新就业形态用工关系和纠纷解决、新业态企业劳动保护责任等作出规定,制定适应新就业形态的劳动权益保障体系等,为新业态从业者撑起“保护伞”。 全国人大代表、北京金融法院法官厉莉: 我国现行的劳动法体系是以传统就业模式为应用场景构建的,新就业形态套用现行法律解决实际问题会面对理论和实务的双重困境。建议对新就业形态持续深入调研,在总结规律特点的基础上,出台适应新就业形态发展的劳动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