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工部、财务处:
为落实国家和省对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的政策,现将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7年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转发给至校内,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及标准
(一)补贴对象
我校2027届全日制困难毕业生,积极求职创业,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来自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
2.来自零就业家庭;
以上两种情形,其家庭成员与毕业生需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
3.由民政部门审核后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4.持证残疾人;
5.获得校园地或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资助的(在校期间享受过或正在享受国家助学贷款资助的)。
同时符合以上两种及以上类别的毕业生,只能选择其中一种类别申报。
(二)补贴标准
按照每人1200元的标准一次性发放。
二、各部门分工职责
招生就业处:负责与上级部门进行对接、确定补贴对象所需提供的各类材料、对学院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复审、上传。
各学院:负责将求职补贴的政策进行宣传、收集材料,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提交招生就业处。
学工部:负责审核获得过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人资质。
财务处:负责将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至个人账户。
三、发放流程及方式
(一)毕业生自愿向所属学院申请,各学院对申请人员提供材料进行初审,后经学校招生就业处进行再次复审,通过后进行校内公示、资料系统上传,无异议后,报送相关材料至市级人社部门;
(二)市级人社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复审无误后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资金需求,申请资金拨付;
(三)财政部门对资金需求复核通过后,一次性求职补贴将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平台发放。
四、工作要求
(一)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学院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引起高度重视。同时为了圆满完成本次工作,请各学院2027届毕业班辅导员及1-2名重点培养的就业工作助理于9月3日14:15到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基地多功能宣讲室参加专项工作业务培训会。
(二)各学院学管干部及2027届毕业班辅导员要通过班级QQ群、微信群等方式做好本学院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的政策宣传工作。相关表格及证明材料模板可直接发送给学生。
(三)申请一次性求职补贴同学通过PC端实名登录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培训网络平台(https://hzzh.chsi.com.cn)参加免费网络培训,按要求于11月30日前完成学习内容并申领学习证书。
(四)请各学院就业辅导员分别于9月14日和11月10日前完成第一批与第二批申报材料报送工作工作,并按照规定时间前往招生就业处毕业生就业服务办公室进行材料终审。同时各学院将审核无误的材料、附有学院书记及学管干部签字的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交至招生就业处,逾期不再受理。
五、工作联系人
胡婕 咨询电话:0351—7124635
招生就业处
2026年9月1日








